我是廊坊永清西关村村民,2017年下半年村委会召集部分村民开会宣贯政策,主要是县政府要建设开元路,需要征用部分村民土地,其中涉及到我家2.4亩,村委会工作人员和永清镇包片干部同时在场,说道路建设是政府工程,占地对地上物按照评估进行补偿,土地不补偿,过了大概一个月又召开了一次会议说占地补偿由村委会统一分配到全体村民,这次征用我们的土地按照1万元/亩进行补偿。
我们参考了同期征地的宏业路征地补偿政策和标准是12-18万元/亩左右,而且直接补偿到村民手中,并未由村委会统一分配。道路建设,利国利民,我们也坚决拥护,想借助贵平台咨询,我们这次开元路建设征用我们的土地,村委会由开始的土地不补偿到后来每亩统一分配1万元/亩是否合理并且有相应政策法规支持,谢谢。